托管机构股东合作协议,托管机构股东合作协议书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托管机构股东合作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托管机构股东合作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股权托管方案?
一、提出申请
非上市公司(下称拟托管公司)股权的整体登记托管由拟托管公司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备齐申请材料,向安徽省股权交易所(下称安交所)提出股权登记托管申请。
拟托管公司应提交如下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股权登记托管申请书;
2、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3、股东基本情况登记表;
5、股权托管协议书;
6、公司同意托管的股东会决议;
7、公司章程复印件;
股权托管操作流程?
一、提出申请
非上市公司(下称拟托管公司)股权的整体登记托管由拟托管公司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备齐申请材料,向安徽省股权***(下称安交所)提出股权登记托管申请。
拟托管公司应提交如下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股权登记托管申请书;
2、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3、股东基本情况登记表;
4、工商部门的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单;
5、股权托管协议书;
6、公司同意托管的股东会决议;
7、公司章程复印件;
什么是股权托管?
公司股权托管和公司托管就是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以契约的形式,在一定条件和期限内委托给其他法人或自然人,由其代为行使对公司的表决权。当委托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时,公司股权托管就演化为公司的控制权托管,使受托人接入公司的管理和运作,成为整个公司的托管。
股权托管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将股东名册委托股权托管机构管理的民事行为,也是为降低公司管理股东名册的运营成本而提供的一种社会化服务;其本质在于弥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管理缺位,由客观公正的第三方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的股东名册记载,为股东提供所持股权的有效权属证明。
股权托管的全称是股权的委托管理,在法律上是一种委托关系。所谓'委托关系',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方处理事务的法律关系。
委托关系通过委托合同的订立而得到确立,受托人在委托的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受委托的事务,与第三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其后果直接由委托人承担。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所实施的行为,等同于委托人自己的行为;受托人办理受托事务的费用也由委托人负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托管机构股东合作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托管机构股东合作协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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