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托管服务圈,土地托管服务模式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土地托管服务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土地托管服务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土地托管是村集体还是支书个人?
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能明确到个人:当事人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前提下,只有承包经营权,没有所有权(一般来说,使用权确权的,由村里的专人统一登记造册,不发确权证)。
是托管给村集体。
土地托管是指:部分无能力耕种者,或者不愿耕种的农民,把土地委托给农村供销社,或者机构等合作组织,或者种植大户,代为耕种和管理的做法。
通过土地托管方式,在不改变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土地承包权以及国家的相关惠农政策享有权的三个前提条件下,去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集约化、规模化。
土地托管的定义是什么?
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土地托管现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产生的新成果。
通过规模化的土地托管,在不改变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收益权和国家惠农政策享有权的前提下,实现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较好解决了“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
什么是土地托管,土地托管的几种模式?
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土地托管现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产生的新成果。
通过规模化的土地托管,在不改变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收益权和国家惠农政策享有权的前提下,实现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较好解决了“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
农垦为什么不推广土地托管模式?
农垦土地是国有土地怎么托管?只能交给农场职工“托管”,农场职工每亩上缴土地租金。所谓“托管”就是将耕地交给托管公司去耕种、收获、销售,所得收入、和支出成本仍然归土地经营、承包权所有者。比如某农民年事已高,无法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但土地又不能荒废了,农民可以把土地交给“托管公司”去管理,托管公司与农民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收入和成本归农民,托管公司收取农民托管费。
去年,农村兴起了“托管”、“代耕”、“代管”、“代收”服务企业,他们活跃在农村田野上,帮助农民耕种、管理、收获、销售,“托管公司”只收少量服务费。我在网上查了查,“xx人民公社”、“xx代耕公司”、“xx代管公司”多如牛毛。但托管用在农垦就不太适合了,因为农垦也是企业,是公司,把土地交给另一家公司生产经营,就违反了《公司法》了。再说把土地交给托管公司,农场职工怎么办?下岗失业吗?农场职工是职业农民,与其他地方农民不一样,是国有企业职工,有社保的,不能随便踢出去的,不能随便下岗失业,因为农场职工与农场签订了“劳动合同”,开除、解除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所以,农场土地只能是交给农场职工去管理。
农场土地并没有荒废了,而是不够农场职工承包经营,许多农场职工到外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农场职工都是大面积承包,农民有自己的大型农业机械,智能化设备,不需要托管,托管方式在农场没有市场,农场职工每户最少承包土地100亩,多的每户几千亩,很多农场职工固定资产达几百万元,购置了旋耕机、播种机、无人机、铺膜机、收割机、运输车辆。智能温控、智能大棚都有了,托管公司去农场没有服务对象,国有企业不能搞托管,也没有托管市场。托管只能服务于中小农户,无人耕种土地,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民群体。
目前,国有农场、中国农垦集团公司完全公司化了,变成企业了,而且是国有企业,由国家财政支付款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改造,民营代管托管公司很难介入。国有农场是现代化农业,机械化、智能化、企业化农业,谁有这个能力接管?托管给谁?给资本家吗?
提问者应当不了解农垦。
黑龙江农垦的土地由农场发包,表面是农场经营,大家看报道遇到风雪,农场如何如何,以为是农场在经营。
实际农场跟土地收益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农场的角色就是收地租的。农场是将土地发包给种植户,立即收到租金。种植户产多少粮食,卖多少钱,是亏是挣,跟农场一分钱关系也没有。
种植户自己花钱购置种植粮食的各种设备,水田每公顷8000多元租金,生产粮食,角色类似托管,哪里还有托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土地托管服务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土地托管服务圈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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