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服务平台受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受托管理办法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共服务平台受托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公共服务平台受托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abo模式是什么意思?
片区开发的ABO模式,是指在当地政府的授权下,由片区开发建设主管部门将片区土地整理、基础建设、投资促进和经济发展等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授权和委托至成功转型平台公司(下简称公益企业)或社会资本方企业,并以特许经营形式加以实施,***履行规则制定、绩效考核等职责,同时支付授权运营费用的合作开发模式。
(Authorize)-建设(Build)-运营(Operate)的ABO模式,即地方***通过竞争性程序或直接签署协议方式授权相关企业作为项目业主,并由其向***方提供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服务,合作期满负责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方,由***方按约定给予一定财政资金支持的合作方式。
授权(Authorize)-建设(Build)-运营(Operate)模式首创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代表北京市***与京***司签署的《北京市轨道交通授权经营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即北京市***授权京***司履行北京市轨道交通业主职责,京***司按照授权负责整合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北京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整体服务。***履行规则制定、绩效考核等职责,同时支付京***司授权经营服务费,以满足其提供全产业链服务的资金需求。京***司也因此成为北京轨道线网发展过程中的统一“业主”。
按照目前协议约定,市***每年向京***司拨付295亿元的授权经营服务费,用于双网的项目建设、更新改造和运营亏损补贴等,同时京***司充分发挥自身的投融资职能,筹集其余建设资金,保障项目用款。这里所谓的授权经营,就是法定意义上的政企、政事分开。市***不再是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变成了市场化主体的“监管者”和“规则制定者”。京投也从最初单一的投融资平台,一跃变成了市场***的“整合者”并提供公共服务。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从具体建设、管理事务中脱离出来,更好地履行规则制定、资金支持、监管考核等职责。此举有助于深化轨道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与质量。京***司在***的监督下,通过激励约束机制和市场竞争机制整合***,发挥各类市场要素积极作用,提供更多更好、性价比更高的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整体服务。
ABO模式出来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框架下,应当如何界定ABO模式的法律关系?有人认为ABO属于PPP,有人认为ABO属于传统的公建公营,北京的ABO模式因为没有竞争程序也饱受各界质疑。鉴于此,回答自贸区***是否可以引入ABO模式,首先需要分析ABO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规定,并对ABO的法律性质进行界定。
ABO指由***授权实施单位,在工程建设全过程行使***投资工程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工程组织建设职能,执行批准的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概算,控制工程工期、投资,保证工程质量”,并据此将ABO认定为地方***通过竞争性程序或直接授权相关企业作为项目业主,由其向***方提供项目投融资、建设及运营服务,合作期满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方,***方按约定给予一定财政资金支持的合作方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共服务平台受托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共服务平台受托管理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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