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服务型全托管,土地服务型全托管服务费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土地服务型全托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土地服务型全托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土地托管是一种什么样的经营模式?
目前土地托管的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1、全程托管。托管方收取一定托管费用后,为农户提供耕、种、收、管、售等系列服务。
2、劳务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全部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承担,农户负责***、化肥、农药、水电等全部农资投入。
3、订单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托管方按劳务项目获得报酬。
土地托管现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产生的新成果。土地托管是指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委托给一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如:供销社或农民合作社),由该组织为农民提供一个、多个或全部生产环节的服务,土地的收成依然是农民的
据了解,土地托管是在保证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前提下,无论收入多少,去除托管服务费用后都交给农民,托管单位(供销社或农民合作社)只收取托管费用的一种土地管理模式。然而,由于近两年粮食价格持续走低、托管费用较高、托管有风险等等因素的影响,土地托管并未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开展。而且,目前大多数的老百姓对土地流转的接受度要比土地托管高,所以,在短时间内,土地托管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
代耕代种土地托管具体方式?
1.土地托管与代耕代种并没有明确界限,都是付钱将土地交给种植技术过硬,管理能力优质的合作社或种粮大户进行打理,每年收取土地的收益。
2.部分农户为了省心会选择土地流转的方式,将土地的经营权移交给合作社或种粮大户,每年收取土地租金。
3.土地托管及代耕代种属于并列关系,都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途径。区别在于土地流转存在承包地经营权发生转移,而这两种方式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仍属于土地原来的主人。
土地托管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种植大户或合作组织,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土地托管现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产生的新成果。通过规模化的土地托管,有利于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经营,便于机械化耕作及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管理,符合中央制定的土地流转政策。
土地托管的实质是为了掌握下游***,恢复供销合作社的服务业务,带动整个基层社的发展,而不是为了盈利。开展这项工作将给县级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带来生机。
土地托管六大功能?
1.可以充分发挥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和统一经营管理的优势;
2.大幅度减少生产要素***投入总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3.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有利于先进适用生产技术在农村的迅速普及和整体推进;
4.有利于开展农产品标准化质量管控;
5.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6.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土地托管是村集体还是支书个人?
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能明确到个人:当事人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前提下,只有承包经营权,没有所有权(一般来说,使用权确权的,由村里的专人统一登记造册,不发确权证)。
是托管给村集体。
土地托管是指:部分无能力耕种者,或者不愿耕种的农民,把土地委托给农村供销社,或者机构等合作组织,或者种植大户,代为耕种和管理的做法。
通过土地托管方式,在不改变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土地承包权以及国家的相关惠农政策享有权的三个前提条件下,去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集约化、规模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土地服务型全托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土地服务型全托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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